甘肃省公开审理首起涉医违法案件
近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一起涉医伤害案件嫌疑人王某和许某提起公诉,城关区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这是自今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后,甘肃省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涉医违法案件。
据了解,去年8月,嫌疑人家属因病情危重,抢救无效在甘肃省人民医院去世。患者家属纠集20余人恣意取闹,并对该院保卫处处长李檀村、保卫科长王之宏围殴近20余分钟,后经法医鉴定,受害人李檀村为轻伤、王之宏为轻微伤,嫌疑人王某和许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起诉。
近年来,甘肃省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但是当前甘肃省的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仍存在不小差距。近一段时期以来,甘肃省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患者及家属因不能正确理性对待诊治结果而暴力伤医、打砸医院、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医患矛盾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造成医患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无论是哪种原因,出现了医疗纠纷,都不应该采取违法犯罪的手段进行解决。暴力伤医、甚至杀医,打砸医院,聚众滋事等恶性事件,既破坏正常医疗秩序,也侵害医患双方利益,不利于甘肃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专家认为,当出现医疗纠纷时,为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可以按《意见》规定的处理医疗纠纷的三道程序解决问题。第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畅通投诉渠道,要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并要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程序、联系方式。做好这一点,对于减少和防范涉医违法犯罪十分重要。第二,对于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成的医疗纠纷,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意见》规定,应当加快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医疗机构集中、医疗纠纷突出的地区建立独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在第三方调解无效等情况下起诉至人民法院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应当及时立案受理,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判决,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记者刘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