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准建立甘肃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
甘肃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甘政办函〔2017〕14号
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甘发改发〔2017〕253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甘肃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甘肃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5日
附件
甘肃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7〕3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我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经省政府同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市州、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研究拟定我省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工作措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审查程序,推动工作不断完善;
(四)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等 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报省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周 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陈 波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牧原 省财政厅副厅长
慕社军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宋金圣 省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旦智塔 省教育厅巡视员
王 彬 省科技厅副厅长
张富奎 省工信委副主任
王福德 省民政厅副厅长
周文魁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徐延文 省环保厅副厅长
马育功 省建设厅副厅长
刘建勋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翟自宏 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韩临广 省农牧厅副厅长
朱玉兰 省文化厅副厅长
蒋新贵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刘永升 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师学礼 省地税局副局长
李永平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佘长江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姚念文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龙章月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梁虎堂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