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部门一批便民措施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07.01.2015  16:13

  中国兰州网1月7日消息  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以及身份证、出入境证件办理情况可从网上查看;驾驶人考试在网上自助预约;集体户口管理有了更加细化的规范……进入新的一年,省公安厅一批便民措施和办法从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全省公安机关推进“服务民生五大行动”,树立民意导向警务理念,转作风、见行动的重要举措。

   新规一:《甘肃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网上公开告知工作规定(试行)

  刑事案件网上公开告知是指依托公安信息化和互联网技术,建设“甘肃省公安厅警务公开与便民服务平台”,通过专用安全通道,向特定对象提供简便快捷、优质高效告知服务。网上公开告知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控告人、被害人或者其家属,不对社会全面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公开告知案件信息包括:受案信息;立案、不立案的信息;案件移送的信息;采取强制措施的信息;移送起诉的信息;撤销案件或转为行政(治安)案件的信息。刑事案件的控告人、被害人或者其家属登录“甘肃省公安厅警务公开与便民服务平台”或“甘肃公安微信公众平台”,输入《受案回执》编号、本人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查询案件办理情况。

   新规二:《甘肃省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网上公开告知工作规定(试行)

  治安案件网上公开告知仅限于受理案件信息和对违法行为人作出治安拘留或者治安拘留并处罚款的相关信息。公开告知信息包括:案件受理信息、拘留信息、拘留并处罚款信息。报案人、控告人、扭送人、举报人、被侵害人及其家属登录“甘肃省公安厅警务公开与便民服务平台”或“甘肃公安微信公众平台”,输入《受案回执》编号、本人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查询案件办理情况。

   新规三:《甘肃省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网上公开告知工作规定(试行)

  告知对象仅限于居民身份证办理申请人、申请人的监护人或申请人授权的证件代领人。公开告知信息包括:受理信息、审核审批信息、制证信息、发证信息。办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登录“甘肃省公安厅警务公开与便民服务平台”或“甘肃公安微信公众平台”,查询证件办理进程。

   新规四:《甘肃省公安机关驾驶人考试网上自助预约工作规定(试行)

  驾驶人在“网上车管所”实名制注册后,方可进行网上自助预约考试。预约考试的科目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3科。市(州)车管所应当在公安交管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布“网上车管所”考试自助预约的办理流程、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在车管所业务大厅、各考试场、驾校和“网上车管所”公布每月辖区各驾校考试计划和“网上车管所”考试自助预约名额、考试日期、考试场次、考试时间,使考试学员充分知晓并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