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研讨会

20.02.2017  21:07

      本站讯   近日,省水利厅召开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研讨会,陈德兴副厅长主持会议。

 

      听取汇报后,陈德兴副厅长指出,要成立省级河长制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审定河长制工作方案、考核制度等职责;省水文局进一步研究确定河湖名录;建议在省水利厅成立省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配合完成省级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对《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工作任务先后顺序进行合理调整,修改完善后会同省环保厅印发各市(州)、相关县(区)及省直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

 

      会议上,厅建管处汇报了《实施意见》的内容,《实施意见》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的重要举措,从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总体阐述了我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意见。结合我省省情水情,合理确定了河长制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构建组织体系和设置河长制办公室的基本组织框架,明确河长职责,分解河长制主要任务和各项保障措施。省水文局负责人从全省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河流分流域分布情况、全省跨市(州)河流分布情况和划分原则、省级河长建议名录、市州级河长建议名录、湖长建议名录等七个方面汇报了我省河湖名录划分情况。各参会单位负责人展开激烈讨论,对《实施意见》和河湖名录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和意见。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厅河长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供稿:厅建管处、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