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5.08.2017  23:27

自8月26日零时起,我省在15家省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同时将实施新的医疗服务价格,让人民群众共享医改实惠,标志着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

据了解,从2015年起,我省69个县133家县级公立医院已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各试点公立医院落实了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启动了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药品采购“两票制”稳步推进,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中医药深度参与医改,重大疾病保障成效明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有了很大改善,服务能力和老百姓就医获得感明显提升。在此基础上,8月底前,我省省级15家公立医院和11个非国家试点市州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现全省全覆盖,意味着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

甘肃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郭玉芬:“此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医院得发展的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之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总体降至30%以下。”为了确保新旧体制平稳转换运行,省医改办、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小组制定了省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价格调整方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政策调整、财政补偿同步推进,确保无缝衔接,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

省发改委副主任兼西部开发办公室主任   陈 波:“  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实行总量控制,同时与财政投入政策做好衔接,实现公立医院补偿由药品加成、服务收入、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入、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

根据我省医改方案,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减少的收入,将通过价格补偿75%、财政补偿15%、医疗机构自我消化10%三个渠道进行补偿。

甘肃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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