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健全完善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03.07.2014  10:16

    记者从甘肃省扶贫办获悉,在已普遍建立“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特困户”的基础上,我省将对58个片区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的6220个贫困村,健全和完善驻村帮扶工作队。通过使干部驻村帮扶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从而在实现双联行动与扶贫攻坚深度融合的同时,实现帮扶工作的精准化、科学化,加快推进552万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进程。

    为此,甘肃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日前出台了《关于健全和完善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意见》。

    《意见》要求,甘肃省将以目前6220个贫困村已确定的联村单位和联村联户现有结对关系为基础,由贫困县以县为单位整合各方面帮扶力量,在每个贫困村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驻村帮扶工作队由3人以上组成,设队长1名。队长由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选派到村任职或挂职干部担任,队员由选派到村任职干部、联村联户干部、乡(镇)包(驻)村干部担任。队长驻村工作,任期3年。贫困村没有挂职或任职干部的,贫困县要主动与联村单位联系,由联村单位选派一名干部挂职或任职,担任队长。

    《意见》指出,各联村单位要按照“逢提必下”的原则,注重选派有强烈的事业心、组织重点培养、发展潜力较大的干部,主要选派正副科级干部和优秀科员,优先选派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县(处)级后备干部。

    《意见》强调,驻村帮扶工作队要紧紧围绕“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目标任务,在县乡党委政府和所驻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深入开展扶贫专项调研,分析致贫原因,找准制约因素,协调帮扶资源,监督帮扶项目实施;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完成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科学制订并实施帮扶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引导贫困村群众大力发展符合自身资源的富民增收产业,积极参与路、水、电、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输转,稳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等,努力提升扶贫攻坚整体水平。(记者宋振峰实习生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