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唐家河矿井及选煤厂选址的公示

16.03.2015  17: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的规定,甘肃灵南煤业有限公司向我厅报送了唐家河矿井及选煤厂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唐家河矿井拟选址于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东南部,行政区划属中台镇、邵寨镇、新开乡管辖。拟选的主、副井工业场地位于井田中东部,行政区划属新开乡的寺沟村,与达溪河岸的X053公路相距约4.0公里,井田占地面积188.386平方公里,煤矿占地72.9826公顷。

公示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建设厅(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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