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办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执业印章的通知

27.04.2016  09:29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甘建价〔2016〕118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停止办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执业印章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甘发〔2013〕19号),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企业审批事项,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建设、代建(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执业印章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