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今年首轮巡视整改情况公布

09.11.2015  18:26

  原标题:我省今年首轮巡视整改情况公布

   中国甘肃网11月9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 (记者 张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五个巡视组于今年3月18日至6月10日分别对白银市及所辖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天水市及所辖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酒泉市及所辖肃州区、玉门市、金塔县,临夏回族自治州及所辖临夏市、临夏县、东乡县,庆阳市及所辖西峰区、宁县、合水县进行了巡视。7月上旬省委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地区反馈了巡视意见。近期,被巡视地区党委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规定,陆续公开通报巡视整改情况。

   白银区相关责任人被立案调查

  巡视组指出,近3年白银市白银区10个乡镇、街道有5名一把手被判刑,没有启动问责程序。整改情况:针对王岘镇原镇长董平贪污和区农发办挪用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问题,四龙镇原书记王毓亮、原镇长邓宏贪污危旧房改造等项目资金的问题,强湾乡原书记张朝梁贪污整村推进项目专项资金和原乡长王振朝贪污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的问题,区纪委监察局立即启动追责程序,成立3个调查组,分别对案件所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展开调查,仔细调阅案卷卷宗、询问相关人员,现初核已结束。决定对时任王岘镇、四龙镇、区审计局、区农发办相关责任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立案10件10人,拟约谈11人,拟责令主管部门追究责任1人。案件正在按程序调查办理之中。

  此外,巡视组指出,已经查清问题或判刑的公职人员,白银区法院没有及时向纪检部门移交判决结果,如强湾乡原乡长王振朝2014年10月被判有期徒刑16年,至今没有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此,白银区纪委已按照区法院对王振朝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对涉及的强湾乡原聂家窑村、月亮湾村的6名党员村干部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由于一审判决后,王振朝于2014年10月提起上诉,该案件相关涉案人卷宗全部移交白银市中院,案件正在审理中,给予王振朝及其他涉案人员党政纪处分的依据不能确定,白银区纪委监察局已派相关人员协调,待二审判决后,立即作出相应处分,整改落实到位。

   天水市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针对一些乡镇和村干部联手围猎蚕食涉农资金,共同违纪违法突出等问题,开展换届后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摸底研判工作,对排摸出的涉嫌违纪违法的76名村干部进行逐一甄别和分析定性,采取批评教育、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作出处理。加大对群众意见较多、不胜任现职村干部的调整力度,结合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对353个村级班子进行了调整,涉及村党组织书记150人、村主任134人。

  进一步加强村级事务监督管理,注重发挥乡镇纪委执纪监督作用,加强对“三资”和政府专项基金、民生专项资金的监管,在各乡镇积极推行财务管理“三管双签一监督”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村务公开,促进了村务管理的规范化。切实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查处力度,突出对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城乡征地拆迁等19个重点领域的综合整治工作,由各县区财政部门牵头,对39项惠农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乡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克扣、截留、冒领退耕还林、危房改造、农村低保、扶贫项目等惠农资金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移送司法机关7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酒泉市惩戒被执行人467人

  针对涉法涉诉上访多的问题。酒泉市委成立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清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清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法委),负责专项清查治理的日常工作。省委巡视组交办的30件信访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案落实承办单位、包案领导和责任人,16件普通信访案件已办结12件,14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此外,酒泉市部署开展专项清查治理。研究制订《酒泉市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清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部署了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清查治理活动,集中整治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摸排梳理出的涉诉信访积案8件,逐一确定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办理。并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共清理查明有执行能力未执结案件425件,惩戒被执行人467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等犯罪案件22案21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件3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161案169人,已协查控制4案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