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 重大决策失误将终身追责

31.08.2016  14:33

    原标题:《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 重大决策失误将终身追责

  近日,甘肃省政府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工作规则》明确提出,甘肃省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省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决策失误等造成影响 将严追法律责任

  《工作规则》明确提出,省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省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省政府及各部门要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提请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地方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委托第三方或联合第三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

  严肃查处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行为

  省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省长出差、出访,离开本省休假、学习,按中央要求报备。副省长、秘书长出差、出访,离开本省休假、学习,须提前3天向省长请假、并书面报告省委。省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须提前3天向省政府书面报告。

  省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负责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省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领导题词题字或作序 需按程序报批

  省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注重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到基层考察调研,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地方负担;市县负责同志不到机场、车站及辖区分界处迎送。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省政府领导同志不为地方、单位、企业、个人或各类风景名胜区、建筑物、出版物、工程项目、商业活动、商业牌匾、产品等题词、题字,不为出版物作序。因特殊情况确需题词、题字或作序的,主办地方或单位需按程序报批。(记者 李杨)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