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薛经华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绍金的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仲春的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季如华的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