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大事纪略

29.01.2015  10:17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大事纪略

    2010年1月25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兰州隆重召开。 张小民 摄

    2014年8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张掖市腾达西铁合金厂现场检查、采访。路有明 摄

    2013年9月,中央新闻媒体采访甘肃省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张孝峰 摄

    核心提示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1周年。2015年“两会”召开之际,本报特撷取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60年历程中的节点性、标志性大事,展示我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光辉历程、显著成就和实践经验。

    ○ 1949年11月1日,兰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开幕。会议通过了进一步巩固革命秩序及有关恢复和发展生产、金融贸易、文教卫生、难民安置、少数民族、中苏友好等提案,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兰州市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 1950年10月1日至12日,甘肃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兰州文化会堂召开,与会代表517名。

    这次会议是在县、乡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基础上,经呈报西北军政委员会转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召开的。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本届会议代行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会议选举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委员会成员:邓宝珊任主席,王世泰、张德生、马鸿宾任副主席。

    会议还选举产生了甘肃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邓宝珊为主席,王世泰、张德生、马鸿宾为副主席。

    ○ 1953年4月21日,甘肃省为贯彻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成立甘肃省选举委员会。

    1954年5月15日,甘肃省70多个县、市、自治区共5000多个基层单位的选举工作全部完成。

    1953年冬至1954年春,甘肃省有史以来第一次普选,由选民直接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县(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市)人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1954年8月16日至20日,甘肃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审议和通过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并选举张仲良、杨静仁、邓宝珊等25人为甘肃省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本次会议,标志着甘肃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完成了历史任务,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成为甘肃省地方最高权力机关。

    1954年12月21日至28日,甘肃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选举出由37人组成的甘肃省第一届人民委员会。

    ○ 1958年10月25日至29日,甘肃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甘肃省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并选举出19名出席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 1964年9月16日至29日,甘肃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兰州召开。

    这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唯一一次大会。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实际任期只有1年3个月,举行会议1次,审议议题8项,听取和审议报告5个,通过决议、决定5个,选举甘肃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选举全国人大代表52名。

    受政治方面影响,此后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被迫中断。直到1977年,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没有举行过一次会议,也没有开展过一次活动,人民代表大会名实俱亡。

    ○ 1977年12月23日至29日,甘肃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54名出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在中断12年之后得到恢复。

    ○ 1979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甘肃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选出了由53人组成的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时,决定将省革命委员会改为省人民政府。

    此后的1980年,我省各市、州、县、乡(镇)相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依法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从此,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建设和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 1980年9月27日至10月6日,甘肃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制定颁布了《甘肃省县级直接选举实施细则》,标志着甘肃省第一件地方性法规的诞生。

    ○ 1980年12月25日至1981年1月3日,甘肃省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世泰作的《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 1981年6月13日,中共甘肃省委[1981]62号文件转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81]16号文件的意见》,批准关于州、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意见。

    ○ 1982年3月14日,甘肃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定》。决定指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在干旱多灾的甘肃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 1983年4月25日至5月2日,甘肃省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甘肃省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本次会议,马应福、赵传庚、吴文翰等18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解决兰州地区环境污染问题的议案》,大会作出《关于解决兰州地区环境污染问题的议案的决定》。之后,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0年4月28日批准了《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1年5月3日批准了《兰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8月3日通过了《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97年7月30日批准了《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

    王履中、王君朗、马金荣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植树种草、绿化甘肃十条意见的议案》,大会作出了《关于植树种草绿化甘肃十条意见的决议》。随后,1984年4月15日,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种草种树实施条例》。

    省第六届人大任职时期,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始走向发展之路,着手制定法律法规,力争用法律法规规范国家机关、人民群众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

    ○ 1985年11月11日,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联合召开全省第一次立法规划座谈会。会议讨论制定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规划以及地方法规的程序草案,为开展立法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 1988年1月20日至2月4日,甘肃省第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

    此次会议根据王世泰、黄正清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确定“重阳节”为甘肃省“老人节”的议案》,作出《关于甘肃省“老人节”的决定》。决定指出,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甘肃省“老人节”。

    ○ 1988年9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邀请中央驻兰新闻单位,省、市各级新闻单位的30多位新闻工作者,举行了首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省人大常委会从即日起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和常委会会议旁听制度的消息。

    ○ 1991年2月3日至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络局和新闻局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8家新闻单位来甘肃,采访甘肃人大工作和1990年的换届选举工作。

    ○ 1991年6月13日至15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委宣传部联合召开首次全省人大宣传工作会议。

    ○ 1991年10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主办的《甘肃人大报》创刊。

    ○ 1992年1月,《人大研究》创刊。

    同年6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人大研究》在国内公开发行。1998年,开始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人大研究》是目前全国唯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学术期刊,甘肃省一级期刊、社科栏目设置优秀期刊,清华大学“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会员期刊,国际互联网中独家人大制度学术网站。

    ○ 1993年1月8日至17日,甘肃省第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兰州召开。

    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时期,我省地方立法工作逐渐进入“快车道”,在加快立法步伐、加强立法研究的同时,对本省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法规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

    ○ 1998年1月10日至19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兰州召开。

    4月20日,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兰州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治省的决议》。

    ○ 1998年7月20日至24日,甘肃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 1999年1月7日至8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委宣传部联合在兰州召开全省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会议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主法制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工作的意见》。

    ○ 2000年2月13日,甘肃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提出为适应西部大开发需要,要增加经济立法项目、消减一般性立法项目,使地方立法工作为西部大开发服务。

    ○ 2001年1月10日至17日,甘肃省第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

    2007年9月27日,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立法程序规则作了修订。修订后立法程序规则扩大了立法民主化,规定公民个人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 2001年9月24日至28日,甘肃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 2002年7月17日,甘肃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告,面向社会征询地方立法建议项目,为拟定2003年至2007年立法规划做准备。这是甘肃省人大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将民主立法的大门敞开到了立法程序的最前沿。随后,8月7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民主与法制周刊”上对此进行报道时称:“过去立法项目大都是由政府行政部门提出,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或草案文本,是一项重大改革。公民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是立法工作向民主化迈出的重要一步。”省内外、国内外媒体也相继进行了报道,云南等兄弟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40多人前来考察甘肃这一举措。

    ○ 2003年1月9日至16日,省第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

    此次会议决定设立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 2004年4月22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和吸纳了社会各界对《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最终在当年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将群众普遍关注的医疗服务和中介服务正式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调整范围。这是甘肃省立法民主化进程中的一次标志性事件。

    ○ 2004年5月31日至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规则》。立法听证规则共25条,对适用范围、立法听证在哪个阶段举行、听证内容的确定、听证会提出的主体、确定听证陈述人的原则、听证报告的效力等作了具体规定。立法听证规则明确了五种可举行听证会的情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罚款数额较大的;对不同利益群体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在审议中有重大分歧意见的;其他需要举行听证会的。

    ○ 2004年11月30日,甘肃省立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及首次地方立法理论研究会在兰州举行。会上通过了《甘肃省立法研究会章程》。

    ○ 2005年7月20日,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质量标准及其保障措施(试行)》,明确了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指导原则和地方性法规的法理标准、实践标准、技术标准、实效标准,并从法规立项、起草、审议三个关键环节,总结出项目征集、项目论证、调研、提前介入、协调、公示、听证、隔次审议、会中辩论、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统一审议、法规质量跟踪评估等十二项制度措施。这一措施的制定出台,不仅对已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视和评价,而且从地方立法活动的实际操作程序上规范和保障了地方性法规的质量。这是甘肃省地方立法制度从技术层面向理论层面上升的标志,是规范地方立法工作的一个新起点,是为提高地方性法规质量而进行长效机制探索的一次重大突破。

    ○ 2005年7月25日至29日,甘肃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此次会议前所未有地邀请了50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大大提高了会议审议质量。

    此前的2003年9月25日,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首次邀请3名人大代表列席第六次常委会会议。一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两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的全过程。这一举措,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创造了条件。当时,这种做法在全国并不多见,是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力求务实与创新的有力显现。

    之后,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成为一项制度。2005年起,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扩大了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的数量,每次常委会会议保证10至20名人大代表列席。

    ○ 2005年8月27日至9月2日,张掖市和酒泉市先后迎来了一个特别的视察组——视察组成员是来自甘南藏族自治州的4名省人大代表。同时,临夏回族自治州的8名省人大代表也赴平凉和庆阳进行视察。

    这种组织代表走出选区的视察,被命名为“异地视察”,这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历史上是首次,也是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活动的一个创举。

    ○ 2006年7月28日,甘肃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我省“五五”普法拉开序幕。

    ○ 2007年9月27日,甘肃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修正案)》。《规则》修正案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对涉及本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重要立法事项,可以委托大专院校、社会团体或者公民起草。法规案审议期间,各机关、组织和公民可以通过来访、来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法规案的意见或建议。公民可以直接提出立法建议,在甘肃省是首次,在全国也尚无先例。

    ○ 2008年1月20日至27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兰州召开。

    ○ 2009年9月21日至25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有7个调研报告提交大会审议。如此多的调研报告同时提交大会审议,这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史上并不多见。

    ○ 2011年3月31日下午,甘肃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如何建立天然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展开专题询问。这是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启用询问程序。

    ○ 2011年5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我省“六五”普法教育活动正式开展。

    ○ 2012年2月21日下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动员大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双联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随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双联行动中精心策划、缜密组织,研究创新了“三个一”工作机制,注重发挥“三个层面”优势作用,采取“三项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机关双联行动的深入开展。

    ○ 2013年1月23日至29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兰州召开。

    此次会议引入了新闻发布制度,首次设立了大会新闻中心,各代表团亦首次设立了新闻联络员。大会期间,共召开了5场新闻发布会。

    ○ 2013年7月1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意见》。

    《意见》强调,要广泛搭建有效参与平台,落实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和“乡镇人大代表中心组”,把活动内容纳入各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逐步把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引向深入。

    ○ 2014年8月4日至11日,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执法检查组赴张掖、酒泉、嘉峪关三市,就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陇原环保世纪行“大气污染防治”记者团,随同检查组进行现场采访报道。

    至2014年,陇原环保世纪行薪火相传20年。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监督重点,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将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关注环保热点,揭示环保问题,推进环保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解决了许多重大环境资源问题。(据甘肃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