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8所学校被授予“甘肃省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示范学校”称号

03.12.2015  18:25

近日,酒泉市金塔县三中、金塔县建新路小学、瓜州县一中、瓜州县二中、敦煌市二中、敦煌市七里镇中学、敦煌市东街小学、敦煌市南街小学等8所学校通过甘肃省第三批A级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达标验收,被甘肃省教育厅授予“甘肃省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示范学校”称号。

甘肃省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示范学校是甘肃省教育厅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提升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促进全省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而设立的。2015年认定的第三批“甘肃省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示范学校”是依据《甘肃省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标准(试行)》(A级要求),按照学校自评、县(市、区)初评、市上复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座谈访问等方式进行达标验收最终确定的。

截止目前,酒泉市共有16所学校获此殊荣。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