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严禁财政资金新建政府性楼堂

23.10.2014  18:06

  中国甘肃网10月23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记者 蒋宜斌)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安排财政资金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意见》要求,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差旅费、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银行转账的,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通过统筹安排新增财力、超收收入等,积极消化历年财政赤字。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