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的实践与经验

25.09.2014  10:26

  中国兰州网9月25日消息  2011年以来,我省把“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作为促进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载体,通过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开展对口支援、促进民生改善等,全力推进“两个共同”示范建设工作,着力发挥示范建设在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中的辐射带动效应、在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宣传引导效应、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的综合示范效应,取得良好成效。

  1.党政重视,建立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工作机制。一是党委政府重视。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和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冉万祥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发表重要文章及时指导。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各地各部门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定期督促检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健全体制机制。省上和各地都成立“两个共同”示范建设领导小组,在统战部门设立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协调指导、部门协作、考核验收等长效机制,制定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推动示范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积极谋划推进。确立“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因点施策、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各地示范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动态管理,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抓实见效。

  2.抢抓机遇,探索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新路子。一是突出抓点示范。针对示范县(市、区)的特点和资源优势,先后投入5.5亿元示范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建设98个示范点,打造特色品牌,培育优势产业,发挥辐射带动效应。二是突出项目建设。认真对接转化中央、省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依托“3341”项目建设工程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联村联户行动等,引导各类项目、资金向示范县(市、区)聚集,集中力量建设了一批强基础、管根本、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共落实示范项目1800多项、整合资金397亿多元。三是突出对口支援。认真实施“1414”对口支援计划,17名省级领导指导示范建设督导组积极协调落实项目、资金,68个省直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大力帮扶支持,共投资55亿多元为示范县(市、区)兴建交通、水利、城乡公用设施等150多项,深受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欢迎,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同。

  3.围绕主题,打造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新载体。一是广泛深入宣传。在民族工作中牢固树立“重在平时”“重在交心”的“两个重在”理念,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精心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着力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带动作用。在《中国民族报》《甘肃日报》和《每日甘肃网·甘肃统一战线》等开设示范区建设专栏,宣传推广典型做法,营造了全省各界关心支持示范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促进宗教和睦。在全省宗教界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发挥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信正行,反对宗教极端思想,维护了民族团结。三是注重改善民生。从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生产生活难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将示范建设项目、资金向促进就业、提高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倾斜,办成了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和好事,社会反响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