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不断加大中小微型企业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着力缓解融资难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近年来,甘肃省持续加大中小微型企业财税支持力度,强化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着力缓解融资难等问题,下大力气狠抓政策落实,切实推动中小微型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
甘肃省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微型企业负担。自2012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执行15%优惠税率;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2015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自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规定的期限和限额内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依法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甘肃省不断完善融资担保服务,缓解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困难。截止2013年底,全省融资担保机构达到360户,政策性担保机构90户,占25%,商业性担保机构270户,占75%,全省注册资本达到196亿元,新增担保额310亿元,其中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220亿元,累计担保中小微企业近15000户,“三农”经济担保业务额82亿元。总体上看,甘肃省融资担保业按照促进发展与严格监管并重的原则,得到了健康快速的发展。机构数量迅速增加,注册资本金快速扩张,担保能力逐步增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水平不断提升,总体呈稳健运行态势,行业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较低,单体运作风险整体上处于可控范围,为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三农”融资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切实将好政策落实到每家企业,省工信委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围绕《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颁布实施,相继开展了宣传活动,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2011年,编印了《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汇编》印发全省;2012年会同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印发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答问》《中小企业政策百问百答》《创办小微企业百问百答》和《甘肃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指导意见解读》;2013年组织修订了《中小微型企业政策法规汇编》,收集整理了2009年至2013年,国家、省、市(州)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意见和办法等120余条,并对中小微型企业最关心的200个具体政策、问题做了详细解答,分发各市州、县区以及企业。(记者杨世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