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商扶贫将辐射放大

11.05.2016  09:4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日前, 甘肃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了甘肃农村电商发展的五年目标。


  《意见》指出,今年,在全省培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乡、村)、示范企业、“优秀网店”,每个市州不少于2个电子商务示范县,贫困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全部建成,30%的乡(村)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站(点)。90%的行政村通宽带。农村电商培训全覆盖。到2017年,全省70%以上的乡(村)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交易额增长20%。80%以上行政村通光纤,95%以上行政村通宽带。


  到2018—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到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基本普及,实现县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镇)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农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的目标,初步建成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


  《意见》提出,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本土农村电商平台,支持具有本地结算功能的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本土电商平台和企业运营渠道下沉,整合农产品、林果产品、民俗产品等资源,推行农产品定制,打造个性化特色农产品。依托电子商务平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供销社农资连锁店、农村邮政局(所)、乡村快递网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等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引导省内从事农产品销售的电子商务企业加强品牌建设,避免同类产品无序竞争,提升产品品质和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