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法制报:大爱救大难 为民撑起天

03.07.2015  16:09

本报记者 孙涛

      “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困难群众得场大病,少则花几万,多则花几十万,巨大的经济压力往往压垮一个家庭、拖垮几代人。

  大病救助是医疗救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确保困难群体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我省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大病救助制度。据统计,自2012年开展大病救助以来,仅省级层面救助就达14600多例,支出资金近1.4亿元。大病救助在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助推扶贫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构建救助体系,撑起“救命伞

  “大病救助就是政府在关键时刻为困难群众张开的安全网,让困难群体病有所医,不仅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更从制度上切实减轻群众生病后治疗费用上的负担。”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李剑说。

  据介绍,由于我省自然环境特殊,高原病、地方病多发频发,大病救助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平均每天要救助大病患者30多人次。自2004年开始,我省就探索医疗救助模式,并先后建立了农村、城市医疗救助制度,2010年出台了《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初步为困难患者搭建起基本医疗救助体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2年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人社、卫生、扶贫等部门出台有关意见,将我省58个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患有7种重特大疾病的患者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建立起大病救助制度。之后又将救助对象扩大到全省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低收入人群,救助病种由7种扩大到26种,并提升了单病种救助标准。2014年,我省进一步完善大病救助体系,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模式进行保障,使贫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90%以上可得到报销和救助。

  一站式服务,畅通便民“绿色路

  2012年,平凉市泾川县农民赵永奎4岁大的女儿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医生建议6岁时进行手术,但直到2014年赵永奎还没有送女儿来医治。民政人员入户调查了解到,偏远山区通常连片贫困,赵永奎家庭生活困难,借遍全村也凑不齐住院押金和医疗费,由于没文化,赵永奎大字不识几个,不会申请大病救助,导致孩子的病一拖再拖。最终,在民政人员的帮助下,赵永奎的女儿在定点医院成功实施了手术。

  “像赵永奎一样因不懂惠民政策、不会申请大病救助、凑不齐医疗费而贻误病情的事例很多。”李剑说。

  针对这种情况,去年,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开“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省上确定10家医院作为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各市、州确定1至2家市级医院作为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绿色通道”和“救助窗口”,对大病救助患者不收取押金,医疗救助费用先由医院垫付,再由民政部门定时结算。

  提标扩面,织密民生“兜底网

  “为确保困难群众能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民政部门尽力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李剑告诉记者,对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一类和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低保二类和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30%的标准给予资助;对农村低保三、四类保障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15%的标准给予资助。此外,还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据介绍,在整合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基础上,省民政厅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目前已形成初稿,待省政府审定后适时出台。据此,我省将根据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适当扩大大病救助病种,拓展救助对象范围,提高大病救助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能及时得到救助。

                                                              (刊于《甘肃法制报》2015年6月26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