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欠薪企业将进黑名单

25.04.2016  11:02

  中新网兰州4月23日电 (杨娜)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披露了一份实施意见,甘肃将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以工程建设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餐饮服务业为重点,拖欠工资的企业将进入信用“黑名单”,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甘肃在未来的五年内,将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各类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有主体责任,甘肃提出要明确这一责任主体。企业要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企业的主体责任,还包括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向同级人社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易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预警监控系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对商业保险机制,要积极探索、引入,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甘肃提出,各市州、县市区要于2016年底前全面建立和启动应急周转金制度,欠薪案件高发地区要适当提高应急周转金标准,动用应急周转金垫付农民工工资后要及时补足,确保应急周转金足额储备。

  要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各类用工企业不仅在工资支付中负有主体责任,还要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的诚信体系,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的管理制度。

  甘肃将建立严格的信用“黑名单”,拖欠工资企业进入“黑名单”,有关部门会在其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在预防为主的基础上,提高工资拖欠案件的依法处置能力也尤为重要。甘肃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推行网上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提高案件处理效能。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拖欠工资案件“一地投诉、全网处理”。

  对拖欠工资行为的治理,人社部门要会同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建立联合治理机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要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各级人社部门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保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顺利进行,甘肃提出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分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2017年开始,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区及重大违法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