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告官”案受理率同比上升三成

19.06.2015  09:16

  原标题: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多月来,当场立案登记率超过95%

  “民告官”案受理率同比上升三成

  受理案件都一鸣摄

   中国甘肃网6月1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都一鸣) 今年5月1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我国各级法院全面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度。立案登记制已实施一个多月了,我省对立案登记制实施的情况如何、有何变化?立案难是否得到了有效解决?……对此,西部商报记者采访了兰州、张掖等基层法院及省法院发现,案件总量增幅上升平稳,当场立案登记率超过95%,俗称“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与2014年同期受理同比上升30%。

  新收案件同比呈现上升趋势

  2015年5月1日至31日,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与2014年同期受理案件同比总体上升19%。其中上升幅度最高的为:刑事案件与2014年同期受理同比上升34%(尤其是刑事自诉案件);行政案件与2014年同期受理同比上升30%,民事案件与2014年同期受理同比上升20%。

  6月16日,西部商报记者来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该法院立案庭庭长李远明告诉记者,实施立案登记制度一个多月以来,该院的立案大厅到访人数比以前增加了好几成,从目前统计情况来看,城关区法院上升幅度最高的是民商案件,上升率为48%,其次上升幅度较大的是执行案件,上升率为24%。

  “最大的体会就是法官的观念转变了,以前法院对立案都要进行实质性审查,但现在法院会告诉你具体原因,而且还会一次性书面告知。”甘肃策横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玮向记者谈及自己去法院立案的感受,“变化很大,不仅办事效率高了,而且法官也比以前更加耐心细致了,立案难的情况再也碰不上了”。

  兰州城关法院立案庭庭长李远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立案登记制改革后,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案多人少,立案法官要做的工作比以前更多、更细,责任更大。因为绝大多数案件需要当场立案,法官现场指导和解释的工作量也就明显加大。同时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或者不符合条件立案的,法官们还要进行跟踪处理,或者及时作出书面答复。

  张掖市甘州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吕秀云深有同感,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他们都会书面进行释明答复,或者让他们继续按照规定补充材料,或者引导分流到法院信访部门处理。

  奇葩诉由案件少审判难度加大

  据网上其他媒体报道,立案登记制后,有的地方还出现了一些奇葩案。那么甘肃有类似于这样的奇葩诉由案件吗?如果有这样的案件法院可以受理吗?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兰州城关法院立案庭庭长李远明表示,类似这样的奇葩诉讼案件在甘肃很少,目前为止他们只接收过一起“怪案由”案件,即当事人称他后妈问他要钱,所以要将后妈诉至法院。至于这样的案件是否可以立案主要是看起诉人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由法官对证据审查后方可作出判断是否可以立案。而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一些新型案件也出现了,如股权确认、抵押权确认等立案量也逐步增多。

  采访中,甘肃省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姚军表示,立案登记制改革对案件数量的增长有一定影响,但影响并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大。全省法院在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也确实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表现为审判任务加重,审理难度加大。也就是说一些群众对立案登记的范围存在误解,认为所有案件起诉到法院都能立案,个别人甚至借助立案登记,将几年前已经终结的信访案件换成另外一种形式重新起诉,有的将三级法院已经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不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解决,而是缠纠法院,要求立案。这些滥用诉权的行为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秩序。

  因此,姚军认为,全省法院要明确立案登记的范围,禁止另设立案条件,严禁‘不立不裁’,制止违法起诉,以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准确适用法律。各级法院应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热点,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