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正丰房产”诈骗案告破 涉案金额达6656万

10.09.2014  10:17

  中国兰州网9月10日消息 9月9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近一周的调查,轰动兰州的正丰房地产经纪公司涉嫌诈骗案告破,除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秉麟在北京被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外,警方已将该公司甘肃区负责人程利敏、兰州公司总负责人云磊、兰州公司业务副总王同钱、张艳四名高管刑事拘留。经查,自2013年3月该公司成立以来,涉及诈骗的受害人达436人,涉案金额高达6656.089万元。

   法人代表被抓4高管被刑拘

  9月4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群众报案: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秉麟以中介为由诈骗购房人钱财后携款潜逃。截至9月8日,除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秉麟在北京被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外,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甘肃区负责人程利敏、兰州公司总负责人云磊、兰州公司业务副总王同钱、张艳等该公司在甘的四名高管被经侦支队抓获,9月6日,4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一年多成立50家经营网点

  据经侦支队支队长王永胜介绍,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在兰成立,公司原名为甘肃兴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13年7月29日公司名称变更为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其中:吴秉麟出资190万元,程利敏出资10万元。吴秉麟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程利敏任公司监事。原总部经营地址在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88号兰石商务中心,2014年4月2日变更为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581号金雨大厦六楼。一年多时间,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兰共成立了50家经营网点,其中:城关区26个、七里河区10个(含总部)、安宁区11个、西固区4个。公司自成立以来,利用各售房网点,以承诺办理房产过户、银行贷款、按揭等相关手续为由,与购房者签订房地产居间三方合同,收取购房者首付款和中介费,并承诺55天内办结过户手续,购房者通过现金、转账或刷卡等方式,向正丰公司交纳首付款和中介费后,正丰公司又将购房者钱全部打入吴秉麟在宁夏成立的中国兴麟集团总部账户,承诺时间到期后,公司却以种种理由向购房者进行推诿,并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进行维持。

   涉案金额高达6656万元

  警方查明,自2013年3月该公司成立以来,涉及诈骗的受害人达436人,涉案金额高达6656.089万元。截至9月8日,经侦支队已接待受害群众达310名,群众损失金额高达5541.34万元。

  目前,经侦支队已对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兰州成立的51个网点(含总部)进行查封,并冻结两个基本户和现金23.3万元,以及5辆汽车及一批电脑,同时,还从办公场所和其同伙住处搜查出了购买合同、培训资料等犯罪证据。警方呼吁其他受害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调查取证。(记者 李升 首席记者 张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