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欣融投资公司副总涉嫌非法集资百万元被批捕

30.03.2015  10:46

  中国兰州网3月30日消息  在明知公司无权办理吸收存款业务的情况下,甘肃欣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某仍放任其业务员发放宣传材料,许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存款101.5万元。3月25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了刘某。

  经查,2014年7月至12月期间,刘某在担任甘肃欣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明知甘肃欣融投资有限公司无权办理吸收存款业务,放任该公司业务人员在公司附近发宣传材料、以支付高息为诱饵,采取与客户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出具凭证,承诺在3个月、6个月、12个月的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从庄某等人处非法吸收存款10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