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新常态下甘肃扶贫改革的新机遇
伴随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国贫困村庄分化进一步加剧,贫困农户的生计形态呈现出新的特点,也产生一些需要研究的问题,如中速增长下的贫困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城镇化和村庄土地整理背景下的村庄基本服务供给,全球经济一体化下的农产品销售和效益问题等。面对新常态,扶贫政策和对策应该进一步创新,以适应并针对这些新的变化、新的问题和新的机遇。
从甘肃来看,30年的“三西”扶贫,开辟了开发式扶贫道路,创造了扶贫新思路、新模式、新经验,加快了甘肃的脱贫进程。特别是近年来,甘肃的双联行动和“1236”行动共同发力,精准扶贫滴灌到户,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甘肃扶贫工作成就有目共睹。但是也要看到,甘肃扶贫对象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制约瓶颈多、返贫压力大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贫困地区发展所面临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基础、社会事业等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一些贫困县经济结构单一、经济发展水平低,区域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脆弱,农民文化程度低,市场经济观念淡薄,缺乏增收的门路和信心,脱贫致富能力差。甘肃要如期实现全面小康,仍面临巨大压力。
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也是扶贫改革的新机遇。长期以来,我国通过广泛动员的大扶贫格局和“一体两翼”的扶贫实施框架、以及以“精准扶贫”为代表的扶贫机制创新,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为全球的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实施三年以来,中央重点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各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扶贫开发战略部署,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了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目前旅游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财政扶贫、产业扶贫、信息扶贫等扶贫方式相继产生,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推进,扶贫力量不断壮大,扶贫内容丰富多样,大扶贫格局逐渐形成。甘肃要拓宽思路、创新扶贫方式,以改革的眼光、创新的思维来看待发展机遇。
实施贫困地区“包容性增长”策略,加快反贫困法治化进程。贫困地区发展应该是一种包容性增长,强调包容、公正、公平、关怀,既要注重经济发展,也要重视对贫困群体人文关怀。一方面,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尊重每一个贫困者个体,给予贫困者公平、对等的发展机会,调动其参与反贫困实践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促进贫困地区社会融合,减轻对贫困地区以及弱势群体的“社会排斥”,倡导贫困群体共同参与贫困治理和经济发展,共享反贫困成果。同时,要充分发挥贫困农民在反贫困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加强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立法和制度完善,保护农民权益,提高扶贫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
加强脱贫能力建设,将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实践证明,贫困人群之所以贫困,教育和劳动技能差是重要原因。要提升农民的脱贫能力,就要积极推进教育扶贫。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让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不断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并着重抓好农村妇女、残疾人以及低文化青年的特殊培训项目,同时辅以心理疏导,帮助其树立就业信心。
鼓励和支持NGO民间组织参与扶贫。鼓励和支持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等NGO非政府组织参与扶贫,构筑多层次、多维度的扶贫政策体系,设立NGO的监督和评估机构,推进NGO参与扶贫的法治化进程,广泛动员多方力量参与扶贫。
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效果,把严重拖欠、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和搞弄虚作假等腐败、违法违纪问题作为审计查处的重点。高度聚焦对象、目标、内容、措施、考评“五个精准”,将监管贯穿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真正做到阳光扶贫、公正扶贫、廉洁扶贫。 (作者:王旭东;省社科院社会政策与救助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开发研究》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