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

28.05.2014  19:35
  党的十八大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并做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等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对高等教育改革提出了“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目标要求。那么,什么样的大学才能成为“人民满意的大学”,怎样才能把大学办成“人民满意的大学”?
  笔者认为,一所大学要想成为“人民满意的大学”,首先要全面履行人才培养职能,努力培养更多合格人才。对于党和国家,大学就是要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各级政府,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就是要让大学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有用的人才。对于人民群众,就是要让孩子成为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都有用的人才。因此,大学必须站在这三个高度上全面履行人才培养职能,才能成为人民满意的大学。其次,要全面履行科技创新职责,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应有贡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征程中,大学必须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基地集中的优势,积极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之中,切实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作出更大贡献,这也是大学成为人民满意的大学的重要标志。再次,要全面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大学充分发挥人才、科技、智力资源等多方面优势,切实履行好社会服务职能,成为党和政府的智库,成为企业科技创新的依托,努力使大学成为党和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支撑力量,成为社会各界信赖、欢迎的大学。最后,还要把文化传承创新作为大学的重要职责,努力为建设文化强国作出应有贡献。大学作为智力资源最为密集、人口素质最高的社会组织,理应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示范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先锋队、增强国家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智慧库,只有这样,大学才能成为人民满意的大学。
  那么如何才能把大学办成“人民满意的大学”?首先,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作为高校的崇高使命。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我们的大学办成人民满意的大学。其次,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定不移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要坚持质量立校理念,把提高质量作为学校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把质量立校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各个方面,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当然,要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还必须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不断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要健全学校顶层制度体系,加强学校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绩效评价系统和监督约束系统的建设,要不断强化二级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充分激发二级学院的办学活力,要深化人才工作机制改革,为人才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营造氛围,还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把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大学提供制度保证。同时,还必须加强领导、改进作风,为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要大力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还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能力和水平。
  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子孙后代,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密切相关的事业,是人民群众实现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的重要基础。教育工作者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才能不断增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必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真正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要求。
  (作者系兰州理工大学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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