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学位证书设计征集启事

24.11.2015  16:11

全体师生、广大校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计、制作和颁发学位证书,为了更好地适应学位工作和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充分展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精神风貌,抒发广大师生的爱校情怀,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决定公开征集具有甘肃政法学院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学位证书设计作品,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一、设计内容

甘肃政法学院学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硕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学位证书内芯及封面(中文正本)。

二、作品要求

1.作品整体设计应庄重、简洁、美观、大方,且包含规定的标识元素及具体内容。

2.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采用同款设计,以颜色区分。

3.学位证书内芯必须包括的元素及具体内容

(1)校徽;

(2)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二寸照片粘贴处;

(3)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

(4)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

(5)甘肃政法学院校名、校长签名;

(6)学位证书编号(16位阿拉伯数字);

(7)发证日期;

(8)防伪设计。

4. 根据有关规定,学位证书内芯、封面不得使用国徽图案;使用的文字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证书内芯尺寸为210×297mm,封面尺寸为220×305mm。

5. 提交的作品要能完整表述设计思想、理念和寓意。

三、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13日至2016年1月8日。

四、提交方式

请将作品发至:[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请注明“学位证书设计方案”,邮件中应注明作者(学习、单位)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来稿一律不退,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五、评审程序及奖项设置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学位证书设计作品一经采用,发放奖金5000元;入围作品各发放奖金1000元。评选结果将公布在甘肃政法学院官网。

六、其他说明

1. 甘肃政法学院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设计人及其他单位都不得再次转让或使用。

2. 投稿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投稿作品在征集期间如被举报侵权并查证属实,则取消评选资格。

3. 本次征集活动由甘肃政法学院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甘肃政法学院学位证书设计征集工作方案 

     

 

 

                甘肃政法学院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