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南区)基坑开挖、支护和降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8.07.2014  17:26

甘肃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和甘肃政法学院拟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南区)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现公开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前来参与本项目的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学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南区)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

二、项目编号:GZFBZFZG2014—01号

三、项目地点: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139号甘肃政法学院西校区

四、工程内容:甘肃政法学院西校区南区内保障房工程施工图及基坑开外、支护和降水方案内的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工期要求:自合同签署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单位应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范围应涵盖土石方工程和支护工程)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的招标活动;

(4) 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5)投标单位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相关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上岗证书;

(6) 投标单位须提供近年来所承担的同类型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证明;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条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相关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上岗证书;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及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所有上述证明文件除提供原件核查外,应将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所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经招标人对相关资格进行审核后确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名单。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4 年7月19日 — 7月 21日 ,每日上午8:30—11:50时;下午14:30—17:20时,地点为甘肃政法学院办公楼3层基建处,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免费领取谈判文件。

九、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不再单独组织。

十、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项目联系单位:甘肃政法学院基建处

联系人: 王 老师   电话:0931-7603711

 

 

 

甘肃政法学院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