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改造四类重点对象危房3万余户 促贫困户住房安全
中新网兰州8月22日电 (记者 刘玉桃)21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兰宏表示,2018年,甘肃将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76万户,同步完成其他农户危房改造;2019年实施剩余的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2020年全面收尾。
为加快推进甘肃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甘肃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危房改造方式包括拆除重建、加固改造、政府统建、房屋置换。D级危房原则上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居住C级危房但有自筹资金能力的农户可通过拆除重建方式进行改造;因地制宜推广和鼓励C级危房采取加固方式进行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
图为甘肃甘南州村民修建民宿,发展乡村旅游产业。(资料图) 刘玉桃 摄李兰宏表示,对于自筹资金不足和不具备投工投料能力的特困户,各地可通过差异化补助、统筹整合资金的方式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或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民众也可以通过置换或长期租赁现有闲置公房、村内闲置农房的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据介绍,危房改造建设标准要求建筑面积适当、主要结构安全、基本功能健全。重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
《方案》指出,四类重点对象认定要准确,通过全面排查鉴定农村住房,精准确定补助对象。对“有财政供养人员、购买商品房、有消费性汽车、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的“四类人员”做藏别处理,原则上不得将其纳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范围,但确为他人借农户之名登记购买商品房、消费性汽车等情形,要予以核实登记,并将农户按程序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甘肃危房改造省级补助按照“两州一县”、省定深度贫困县及其他县区三个层面分别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各地按照农户贫困程度、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目前户均最高补助达2.5万元。
李兰宏称,在项目推进中,要加强资金监管,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作风不扎实、进度滞后、弄虚作假和“数据危改”的,要从严问责。(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