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推向深入
易地扶贫搬迁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力抓手,是新一轮脱贫攻坚战的首场战役和标志性工程。甘肃是全国最早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省份之一,从2001年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省份以来,截至2015年,甘肃省累计搬迁贫困群众22.4万户111.6万人。
2016年以来,国家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甘肃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要求,报请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等“1+4”工作方案,计划“十三五”期间对5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搬迁。甘肃从上到下,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层级责任,基本守住了对象精准的“界线”、住房面积的“标线”、搬迁不举债的“红线”和融资平台承接资金不得由群众偿还的“底线”,项目建设进展比较顺利。
2016年8月和2017年9月,国务院先后在贵州和四川组织召开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推进会,甘肃省两次做了经验交流发言。截至目前,5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和投资计划全部下达,已建成住房6.39万套,搬迁入住21.2万人。
甘肃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深入实施新一轮脱贫攻坚的标志性工程,有哪些值得学习和借鉴的有益做法?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
加强顶层设计协同指挥“作战”
为全面落实甘肃省级统一领导、市州协调推进、县为责任主体的易地扶贫搬迁责任体系,甘肃省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甘肃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1+4”工作方案,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目标、资金来源、支持政策、项目管理、融资平台运行、后续产业发展、成效考核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规范。市县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从项目规划、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脱贫退出全程负责到底,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特别是今年以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立了省发展改革委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设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和基础设施3个专项组,由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长,从委内及相关厅局抽调34名能力突出、能打硬仗的干部,充实到脱贫攻坚一线战场上,集中办公,协同推进全省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荐“最能打仗”的2名年轻干部赴搬迁任务重的东乡县和宕昌县挂职,专职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和光伏扶贫等工作。
针对土地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和建材保障等关键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切实简化审批程序。项目用地方面,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项目用地在做好安置补偿的前提下,可先行使用土地,在6个月内完成补办建设用地手续。招投标方面,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对所有进场交易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提供优先办理进场登记,优先发布招标公告,优先抽取评标专家,优先安排开标评标场地等“四个优先服务”,保证了项目招投标公开公正高效。资金拨付方面,项目动工后,贷款代理银行预拨30%的启动资金,对于采用分散插花方式安置的,由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合法真实的证明材料即办理资金拨付,加快项目实施。建材保障方面,省、市两级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建材保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开展互保共建、加强价格监测等措施,切实降低搬迁群众住房建设成本。
“一户一策”产业助力脱贫
“甘肃省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根据不同地区的产业特点,因地制宜支持搬迁群众发展富民产业,加大后续扶持力度。各市县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针对搬迁群众逐户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结合产业扶贫、转移就业和兜底保障等措施,同步开展产业培育和就业培训,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目标。”甘肃省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办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对继续耕种原有土地、主要从事种养业的搬迁农户,探索实行“政府投资、集体所有、主体经营、带动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比如,定西市安定区积极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将后续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当地效益好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有效解决了搬迁对象后续发展和增收问题。
对利用国有农林场和新开垦土地作为安置用地,整乡大规模集中搬迁的群众,大力推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带动搬迁群众在产业链上增加收入。比如,武威市古浪县依托黄花滩和生态绿洲小城镇安置区,整村整组搬迁南部山区贫困群众3.6万人,初步建立了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模式,搬迁群众收入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