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扶贫资金要“精准”更要“高效”

18.01.2016  15:35

  中国兰州网1月18日消息 扶贫开发是我省当前最艰巨的使命,整个社会对扶贫开发成效的期望也愈发浓厚。如何打好新形势下的精准扶贫攻坚战?民革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建议省上对中央下拨的各类扶贫资金进行整合,改变扶贫资金“碎片化”乱象,形成合力,提高扶贫工作的有效性,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精准性、安全性及高效性,让贫困地区群众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的红利。

   扶贫资金要“精准拨付”

  2015年,为提高扶贫精准性,我省准确分析贫困原因,了解脱贫需求,有针对性地调整扶贫资金的投放结构,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各地在扶贫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探索实践扶贫开发的新路径、新方法,成效明显。但就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而言,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对此,民革甘肃省委在今年省两会上提案建议,国家扶贫资金的政策投向逐渐由原来以县一级为重点下移为聚焦县域内的重点贫困村。但是目前扶贫资金分配依然按照“面、片、点”逐级分解使用,未能做到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以漳县为例,约53%的非重点村贫困人口很难获得扶贫资金支持。

  提案建议我省整合集成已出台的各类相关扶贫政策,完善相关资金扶持的制度设计,防止政策碎片化,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支持庆阳、定西等地推行的“一体系四保障”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支持产业扶贫模式,做大资金池,向更多贫困人群提供急需的小额、低息信贷援助。

  提案还建议,要强化扶贫项目预审和后续管理,完善验收和效用评价制度,着力源头管控。应对进入扶贫项目库的项目从地域特色、产业发展前景、建设时间、资金需求和扶贫效果等多方面进行预评价,尤其应对项目的生态效应进行预评,以有效防止决策失误造成的资金损失,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

   扶贫资金还要“管得好”

  事实上,衡量农村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绩效的最直接途径,就是看扶贫资金的运作与管理是否有效。那么,如何把扶贫资金管好用好,让它真正成为贫困群众的“保命钱”?

  民革调研认为,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财政普遍困难,历史欠账多。加之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点过于分散,致使很多项目资金出现投入不足的现象,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一直徘徊在较低水平。

  提案建议,要探索更富效率的扶贫资金省、市分级管理模式,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建议除了重大项目资金在全省统筹和管理外,可尝试将扶贫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权限下移,省级层面重在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评估。应鼓励贫困面较大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央和省上各类扶贫资金等进行适度整合和进一步调配。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法规,大力推行扶贫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的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加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力度,保证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对扶贫资金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对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弥补。

  提案建议,改变目前扶贫管理部门“自投、自评”的评价方式,引入第三方对扶贫项目的实际效用进行评价,并在评价体系中更多设计、补充和细化能反映扶贫资金使用的社会效应、经济效应和生态效应的量化指标。

   扶贫资金更要“用得好”

  目前,政策杠杆的“撬动”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尽管扶贫办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农行等金融机构将扶贫贷款投放到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坚持整村推进、重点扶持项目村的政策,但金融机构企业化运作要求扶贫信贷坚持“放得出、管得住、收得回、有效益”原则。其结果为扶贫办推荐的项目,银行不一定支持;银行愿意支持的项目,不一定是扶贫办推荐的项目,造成了政策安排与金融机构经营原则的冲突。

  同时,尚未实现“脱贫”与“致富”的有效衔接。我省部分地区实现阶段性扶贫目标后,缺乏推动扶贫产业项目持续发展的后续资金和发展动力,成为困扰地方政府的难题。如武山县高楼乡整合资金大力培育以“航天辣椒”为主要品种的蔬菜产业,年内即可完成整乡脱贫的目标。但是支撑该产业持续发展的深加工、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关联项目才刚刚起步,亟须大量后续资金和相关项目支持。

  提案建议,改变扶贫资金分散和简单到户的投放办法,探索“扶贫经济实体+贫困户”的资金投放方式。通过引导支持扶贫经济实体从资金管理部门统一承贷承还扶贫专项资金,承包扶贫开发项目,组织连片开发,建立商品生产基地,实行适度规模的专业化生产,为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

  提案认为,应总结双联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于区域分布上相对集中且具有一定资源开发潜力的地区,积极开展整片式“开发”扶贫。扶贫资金投入的重点应放在相关优势特色产业的培育上,以产业带动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最大程度减少贫困人口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