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打造城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17.12.2015  17:08

  中国兰州网12月17日消息 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甘肃省将逐步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土地流转、农资产品质量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将开设针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维权专线,实现法律宣传咨询服务“零距离”。

   扩大援助范围

   提高援助质量增强援助保障

   民事、行政、刑事逐步扩大援助覆盖面

  积极回应民生诉求,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土地流转、农资产品质量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积极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甘肃省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开展法律援助参与刑事申诉案件代理试点工作。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法律援助机构在法院、看守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健全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参与刑事和解、死刑复核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依法为更多的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依托市、县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安排法律援助专业人员免费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开设针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维权专线,实现法律宣传咨询服务“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