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打造中西部国际陆路进出口货物集散中心

02.08.2016  10:36

    原标题:甘肃打造中西部国际陆路进出口货物集散中心

    加快甘肃物流产业发展,深化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区域城市合作,努力将甘肃建设成为中西部国际陆路进出口货物的集散中心,向西开放的黄金通道……为进一步促进甘肃外贸创新发展,努力实现外贸回稳向好目标,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政策,积极引导加工贸易向甘肃转移。以兰州新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园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兰州国际港务区、武威进境木材监管区等为承接平台,加大加工贸易产业用地保障力度,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并优先供应。加工贸易企业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对甘肃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进一步扩大甘肃加工贸易规模,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产业创新,到2020年加工贸易在全省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提高到20%。甘肃还将依托兰州国际港务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加快国际物流业发展,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吸引更多外向型企业入驻,提高“兰州号”“天马号”“嘉峪关号”国际货运班列的运营效益,努力实现兰州至迪拜货运包机常态化运营。大力发展“公铁联运”“铁铁联运”等多模式联运,助推对外贸易增长。加快全省物流产业的发展,深化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区域城市合作,努力将甘肃省建设成为中西部国际陆路进出口货物的集散中心,向西开放的黄金通道。

    同时,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快推进甘肃省电子口岸建设,健全完善省内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和专项通关服务平台的对接和互联互通,实现商务、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工商管理、税务、银行等与加工贸易企业的电子联网和信息共享。继续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金支持力度,对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出口保费予以全额补贴。(记者 李杨)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