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房价收入比居全国第12位 湖南居民购房最幸福

15.08.2015  11:30

    原标题: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昨发布最新报告显示,2014年——

    甘肃房价收入比居全国第1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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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昨日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30省房价收入比分化严重,东部沿海遥遥领先,北京房价收入比位居全国第一,再次夺冠。甘肃省房价收入比为7.0,在全国30省中排名第12位。湖南房价收入比增长最缓慢,增幅为-9.8%,居民购房幸福度最高。

   北京收入比最高

  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30省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分化依然明显,最高的北京市与2013年持平,维持在14.5的高位,而内蒙古仍然是最后一名,仅4.7,与2013年相比下降0.3。

  整体而言,北京、海南、上海、福建、天津、广东和浙江7个省市房价收入比较高(均超过8.0)。海南作为全国重点旅游省份,大部分商品房卖给了岛外人,房价收入比仅次于北京,其余为东部沿海省市。

  此外,全国23个省份(自治区)房价收入比低于全国30个省市的平均水平,包括11个西部省(自治区)、8个中部省份和4个东部省份。

  总体上看,2014年全国30省房价收入比呈现东、中、西梯度递减态势,且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差距相当悬殊。东部地区房价偏高,部分省份的核心城市人口聚集能力强,吸引了大量有购买力的购房者,推动房价快速上涨。

  甘肃排名第12位

  2014年,甘肃省房价收入比为7.0,在全国30省中排名第12位。而同处于西部的青海则为6.6,排名第18;宁夏5.5,排在第27位;陕西6.8,排名第16。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曹倪娜表示,“从房价收入比与省份经济地位的偏离度排行来看,甘肃房价虽然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但是区域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居民收入水平偏低,因此区域房价水平不够合理;同样是西部省份的内蒙古,房价收入比排行全国最后,但是居民可支配收入排行靠前,因此房价水平非常合理,不存在任何泡沫;北京和上海两座一线城市比较而言,由于上海居民收入高于北京,但房价收入比位居北京之下,可见上海商品住宅成交均价较高,但是其房价合理程度是优于北京的。

  报告认为,2015年,全国范围内房价涨幅很可能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持平,但是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区域分化: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的省市,房价涨幅极有可能高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中西部省份的房价涨幅降则有可能与收入增幅持平甚至略低。预计2015年全国30省(市、自治区)房价收入比将总体与2014年持平,在7.1附近震荡;且东部沿海省市房价收入比将有所上升,上升幅度将大于中西部省区。 (记者 欧阳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