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严管十条”,甘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

31.07.2023  16:58

  记者获悉,从7月21日起至10月底,甘肃省公安厅将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动,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严管十条”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措施摘要内容如下:

   高风险路段“三限制”。 各级公安机关对辖区道路长陡下坡及高风险路段严格落实“限道、限速、限距”措施。

   施工路段“四检查”。 各级公安机关对辖区施工路段严格落实查审批、查施工组织、查安全防护、查现场秩序维护。

   入甘货车“三落实”。 各级公安机关对进入我省的重型货车严格做到宣传提示落实、安全检查落实、消除隐患落实。

   对严重违法“两一律”。 各级公安机关对辖区道路上发现的超速行驶、酒驾醉驾、超员载客、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做到依法严格处罚、一律落实宣传教育提醒,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查处。

   机构监管“三到位”。 各级公安机关对辖区所有货运装载场站、车辆检测机构、驾驶人培训学校必须执法检查到位、发现问题到位、依法处罚到位。

   货车隐患“三清零”。 各级公安机关对辖区所有重型货车必须实现逾期未检验清零、逾期未报废清零、违法未处理清零。

   驾驶人隐患“三清零”。 各级公安机关对辖区所有持AB驾驶证的驾驶人必须实现逾期未换证清零、逾期未审验清零、记满12分驾驶人未参加满分学习清零。

   宣传提示“七突出”。 各级公安机关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要突出施工路段安全提示、高风险路段安全提示、入甘重型货车驾驶人安全提示、汛期等极端天气行车安全提示、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提示、旅游景区出口安全提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提示。

   上路执勤“四到位”。 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做到主要领导上路检查到位、交警辅警全员上路执勤执法到位、支援警力到位、勤务监测到位。

   执法保障“五到位”。 各级公安机关要全力做好“百日行动”各项保障,坚决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执法装备到位、防护措施到位、关爱民警到位、战时表奖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