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专项整治行动

15.05.2020  19:52

  中新网甘肃新闻5月15日电 (史静静)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甘肃将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专项整治行动,减轻企业负担,使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目标实现。

  由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结合2018年-2019年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工作情况,印发《转供电环节加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称《方案》)决定,从5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转供电环节加价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称,通过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通过摸排转供电主体底数、宣传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指导转供电主体自查和开展集中整治四个阶段的工作,促使转供电主体将甘肃省2018年以来6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减收非高耗能行业工商业用电电费5%的政策红利全部传递到终端用户。

  《方案》指出,以行政指导、提醒告诫、约谈等方式对辖区转供电主体进行告诫,提醒和帮助转供电主体提高价格合规和自律意识,对2018年以来电费收取情况进行自查,自查中发现不落实降电价政策、不传导降价降费政策红利、乱加价、乱收费、重复收费的,要严格按照降电价政策规定时限清退多收电费。转供电主体应准确统计终端用户情况、每户电量和收取电费的构成,并报送当地市场监管和发展改革部门建档备查。

  据了解,此次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转供电主体(包括各地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转供电5G基站等)全覆盖。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降电价政策、“先降后涨”、违规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前,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过转供电环节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其中兰州一家居公司2019年1月至8月期间向295家商户收取电费时,在“综合电价”内违反国家规定电价政策加价131314.70元;同时违反国家规定电价政策在“综合电价”外按每千瓦时0.39元标准又加收“物业服务费”770886.11元。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企业限期退还多收价款,退还期结束后,将视退还情况作出其他行政处罚。

  甘肃省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还将并公开曝光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提高威慑力,促使转供电主体加强价格自律,真正让实体企业有“获得感”。(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