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

10.08.2015  11:30

  中国甘肃网8月10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童微)日前,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甘肃省2015年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对全省13个市(州)27个县(市、区)54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掌握我省农村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水平及动态变化,客观评价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为制订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和支持。

  《方案》明确,监测范围与对象。监测范围为全省13个市(州)27个县(市、区)540个行政村。按照经济水平、地理环境、人口等因素,以分层随机的方法抽取的27个监测县(市、区)为:永登县、西固区、红古区、肃州区、玉门市、甘州区、临泽县、金川区、凉州区、古浪县、白银区、平川区、渭源县、岷县、华亭县、静宁县、环县、宁县、庆城县、武山县、秦安县、甘谷县、成县、西和县、康乐县、永靖县、合作市。监测对象为:每个监测县(市、区)随机抽取5个乡镇(不含城关镇),每个乡镇抽取4个行政村作为监测点,每个行政村抽取10户家庭作为监测户。每个乡镇选择初中、小学各1所进行学校卫生状况监测。监测县、乡镇、监测点(行政村)、监测农户的选择严格遵循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以保证样本的代表性。

  采取的监测内容与方法,主要是通过查阅资料、访谈、现场观察、实验室检测等方法获得监测数据,并填写统一的调查表格,包括收集监测县、监测点的人口学资料、环境卫生情况、环境卫生管理、村容村貌、居民健康等基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