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商奔波千里跨省维权
日前,一面用藏汉双语写着“心系天祝藏区,维权服务百姓 ”的鲜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被送到了云南省工商局,为一场持续7个月,涉及我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近200户农民群众权益的消费维权行动画上了圆满句号。
假劣种子伤农
2015年8月底,天祝县工商局接到华藏寺镇岔口驿村农户投诉,反映他们购买了县某果蔬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好农家特选303翠绿甜豌豆”种子种植后,导致产量严重下降,受损种植农户191户,地块300多亩,要求协调赔偿损失。
接到投诉后,县工商局高度重视,于9月1日对该合作社以涉嫌经营劣质农作物包装种子立案调查。经该局与市、县种子管理站进行田间实地调查和送检样品,认定该种子纯度和发芽率均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标示,属假劣种子。合作社法人代表董某认可检测结果,表示在事情发生后已积极同供货商云南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云南种子公司)和农户协商,初步达成了农户购买1罐种子赔偿1.5罐的解决方案。县工商局于11月对该合作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7250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在约定时限内履行与191户种植户达成的种子赔偿协议。
红盾千里维权
尽管达成了赔偿协议,但履约道路并不顺利。2016年1月初,因该合作社与云南种子公司就种子赔偿事宜出现分歧,未能按期履约。部分农户陆续到县工商局上访,县工商局遂向省工商局进行了汇报。
省工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省局消保处积极同云南省工商局衔接沟通,从速妥善解决农户诉求。消保处于1月7日致函云南省工商局和云南省消协,说明案件基本情况,提出了协助调查处理的请求,并于1月10日会同天祝县工商局和合作社负责人一行,前往昆明市协调赔偿事宜。
耐心调解挽损
在云南省工商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工作组先后深入企业管辖地昆明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公司办公场所、蔬菜种植基地等地深入调查了解,并同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衔接沟通。该公司起先对鉴定为劣质种子的结论不认可,辩解称种子纯度不够出现杂株是为了提高抗病性,并带领工作组实地查看了公司种植基地内夹杂杂株的甜豌豆。在工作组出示相关检验报告并耐心沟通下,公司表示销售给合作社的种子种植后出现杂株确是因为种子纯度不够引起,同意按照购买2罐种子赔偿3罐的方案签订赔偿协议,但要求在协议中必须注明赔偿种子后,后续涉及的行政处罚由合作社全部承担,云南方面先期取得初步进展。
但合作社董某看过云南种子公司起草的协议后,不同意行政处罚全部由自己承担,要求改为合理的行政处罚由自己解决。双方陷入僵持。虽经工作组先后四次做思想工作,但谈判依旧陷入僵局,签订协议也随之落空。
工作组认为,云南种子公司是供货商,出售劣种子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合作社经营劣质农作物包装种子的违法行为也应受到行政处罚。明确工作方向后,工作组兵分两路,一路做云南种子公司工作,说明供应劣种对企业信誉及今后拓展市场的影响,希望积极配合挽回信用;一路做合作社工作,站在合作社以后发展和受损农户的角度,强调种植农户的损失是客观存在的,若不进行赔偿和处罚,合作社将在本地难以立足,从长远发展考虑,希望尽快同云南种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尽快赔偿农户损失取得农户谅解。经多次争取,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赔偿协议。
今年2月3日,云南种子公司赔偿给天祝合作社的种子全部到位。2月底,合作社按照买2赔3的方案对191户种植户全部进行了赔偿,共赔偿种子3357公斤,价值26万余元。3月,县工商局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47250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全部履行完结。这场甘肃工商奔波千里,由供货商销售劣质种子并引发的赔偿纠纷终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