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以绿色能源体系推动“洁净”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王斌报道 甘肃省日前印发了《甘肃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依据该《计划》,甘肃省将通过加快发展核产业、有序发展风电、多元发展光电、规范水电开发、有序发展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建立风、光、水、火、核“五位一体”的绿色能源发展体系。
《计划》提出,2018年,甘肃将完成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还将根据消纳情况和国家政策,择机启动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电场项目。在落实就近消纳市场情况下,在中东部风能资源较为丰富、用电负荷较为集中、电网结构相对较强的区域,适度建设集中式风电场,优先支持定西、庆阳等贫困地区、革命老区风电开发,有序推进定西通渭、天水清水、武威天祝、庆阳环县等地风电场建设。
据介绍,根据《计划》,甘肃力争到2018年弃风率降低至23%,弃光率降低至10%;到2019年弃风率降低至13%,弃光率降低至8%;到2020年弃风弃光率均降低至5%左右,发电小时数接近合理水平;到2025年,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甘肃还将在有效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的基础上,重点鼓励分散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打造国家级光热发电示范基地。力争实现到2020年陆上风电发电侧平价上网,光伏用户侧平价上网;到2020年,在甘肃河西地区率先实现风、光、水、火、核产业群聚集;到2025年,形成公平开放、灵活透明、竞争有序的多元化电力市场。
同时,优化电网调度,优先保障清洁能源发电。水电按照“以水定电”原则安排发电,逐步减少燃煤电厂计划电量,计划减少比例不低于中长期市场增加比例,2020年前完成火电最小技术出力率和最小开机方式核定工作。充分挖掘系统调峰潜力,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安排新能源优先上网。2018年完成新能源保障性收购电量137亿千瓦时。预计2020年完成国家规定的新能源保障性收购小时数。
《计划》还指出,甘肃将推广清洁供暖工程。在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等市具备条件的地区,利用新能源弃风弃光电量开展电锅炉集中供暖试点工作,精准实施好新能源供暖、居民和非居民电采暖电价扶持政策,鼓励供热企业采用“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直购电交易”模式,在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基础上,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直购电交易,利用谷段低电价储热,建立长期稳定且价格较低的供用电关系,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到2020年实现清洁供暖不低于500万平方米,到2025年实现清洁供暖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