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多方发力激发非公企业深层活力

28.10.2014  13:13

  中国兰州网10月28日消息 近年来,甘肃省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但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依然存在。对此,甘肃省近年从宏观政策层面先后出台《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及《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加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全省非公经济逐步走上“快车道”。

  业内人士指出,甘肃省陆续出台政策,旨在消除一切妨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弊端、政策规定,促进甘肃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

   聚焦发力,突出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重点

  2012年底,甘肃非公企业都在倾听同一个声音,这一时刻,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聚焦发力,突出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重点。要大力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现代服务业;引导非公经济发展新兴产业;鼓励非公经济参与优势资源开发;提升非公经济发展特色农业水平;支持非公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意见》指出,要通过招商引资,引强入甘;放宽政策,全民创业;助推成长,转型升级;改制重组,融合发展;搭建平台,集聚发展等举措,创新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模式。

   至此,非公企业迎来利好。

  《意见》指出,要加大支持,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公平配置各类资源;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大力培育优势品牌,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强化人才培养引进等措施,完善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政策。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方面,全部放开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放宽个体工商户申请人范围、名称核准条件、经营场所限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各种行政性收费,减免的费用由全省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同级相关部门的经费预算。在大力培育优势品牌方面,我省支持非公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加大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认定推荐力度。帮助并指导知名度高、产品质量好、市场覆盖面广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通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加强对其商标权益的保护。对已获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称号或列入发展计划的产品,政府给予一定奖励或扶持,并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计划,享受政策优惠。注重培育、发展和保护地方特色优质品牌,支持申报和积极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发展区域品牌,鼓励在境外注册商标,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拓展市场占有率。

   三十条具体化政策,为非公经济再助力

  今年5月,在发展思路、目标和原则不变的基础上,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外界看来,这是对《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的具体化和补充。

  具体来看,《实施意见》重点围绕资源配置、特许经营、国企改革以及资金、人才、技术等六大方面,推出30条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意见,旨在通过上述措施,消除非公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政策障碍和隐形壁垒,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其中彻底取消公共资源配置的所有制限制、放宽特许经营准入领域成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