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地税全力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
自2013年8月1日开展营改增试点以来,全省地税部门共向国税移交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1.32万户,涉及营业税收入31亿元,占营业税总收入的15.9%、地方税收的6.7%。截至2015年底,全省纳入试点的纳税人达4.05万户,实现改征增值税收入48亿元。试点以来,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减税幅度最高达40%;一般纳税人中80%以上有不同程度下降,整体减税面达到97%以上,整体减轻企业税费26亿元。
今年初,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实行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行6%的税率,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面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业务繁杂、涉税事项多的情况,省地税局及早谋划,专题调研基层业务部门和建筑、房地产企业共同关注的工程欠缴税款核算、在建工程移交、发票过渡期等问题,积极为全面推进营改增做准备。3月12日,省地税局将全省14.7万户营业税纳税人名单及相关征管电子信息移交省国税局,按时完成了“省级移交”工作。3月14日开始,各地国税部门与同级地税部门共同逐户开展纳税人核实确认工作。
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咸辉的要求,省地税局在派出8个工作组分赴各地督导的同时,要求各级地税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靠实责任,配合国税部门做好试点纳税人的征管信息核实确认以及政策衔接和效应分析工作。同时,要求强化营改增业务培训,特别是认真研究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地税代征增值税所涉及的发票使用、税收政策、税款入库等问题,吃透吃准政策,广泛宣传政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从多方面阐释改革积极意义,增进社会各界对改革的认同,为全面推进营改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据悉,目前全省地税系统已全面完成试点行业营业税纳税人征管数据信息核实确认工作。
(特约记者 黄英莉 吴园莉通讯员 张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