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四大工程”引金融活水 灌溉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9.12.2022  09:27

   中国甘肃网12月28日讯 (本网记者  张玉芳)为深入实施金融“四大工程”,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发展金融要素服务保障,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市场活力,近日,省政府办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继续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衔接已有各项金融助企措施的基础上,大力实施金融“四大工程”,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金融供给扩大工程

  加大稳健货币政策执行力度,全力做好信贷投放调度,缩小全省贷款增速与全国平均增速的差距,力争2023年贷款增速达到9%以上,为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支持。着力破解银行业金融机构放贷和市场主体贷款“两难”问题,指导和帮助存贷比低于8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年度信贷计划,加强融资服务对接,大幅提升信贷投放规模。2023年甘肃银行、兰州银行新增贷款超300亿元,其中45%以上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

  吸引全国性金融机构在甘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区域性、专业性总部,布局设立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专营机构。鼓励发展金融租赁、汽车金融、消费金融、第三方支付等金融业态,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要素市场建设。

  产业金融发展工程

  《意见》指出,加强产业融资服务,因地制宜推广“银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专属金融产品,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三农主体“应贷尽贷”。围绕助力打造3个产业集聚带、7个千亿级产业集群、13个百亿级园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重点支持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以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牵引,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低碳转型、绿色发展领域。

  深化科技金融融合。对中小微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企业按期还本付息后,按已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发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和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积极申创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服务质效提升工程

  《意见》明确,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新增信贷资源优先投向小微企业,落实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要求,优化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探索简便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

  助推银企高效对接。建立金融顾问团队,为企业提供公益性、综合性金融服务,省级层面组建首期100人金融顾问团队、服务100家重点企业,市州比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对于企业融资难题,《意见》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企业信贷应急周转金,支持甘肃省应急周转金进一步扩大资金规模,拓展合作机构,提升周转效率,为中小企业融资纾困解难。

  融资渠道拓宽工程

  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总对总”批量业务合作,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业务模式,取消抵质押担保和反担保措施,加快担保贷款发放。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费让利,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单户1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5%。

  提高农担业务覆盖面和普惠性,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新增“三农”业务实施0.5%及以下担保费率。省金控融资担保集团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并将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