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甘肃:医疗救助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04.08.2015  13:34

 

本报记者 张馨允 通讯员 胡健勇

 

      近日,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农民陈高林一篇《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的微博,引起了当地民政部门的重视。经过深入了解后得知,陈高林的妻子患有慢性肾衰竭,生命危在旦夕,急事急办,当地民政部门立即实施大病救助,为陈家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

      近年来,甘肃着力完善政策体系,突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深入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仅2014 年,全省医疗救助就先后救助448 万人次,拨付资金9.6 亿元。


  健全政策体系 突出大病救助


  甘肃地域特殊,各种高原性、地方性疾病多发频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急需解决。为此,省民政厅结合现行政策规定,注重创制立法,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着力从制度上缓解困难群众医疗压力。

      在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基础上,2012 年,省民政厅结合联村联户行动,联合省财政、人社、卫生等部门,报请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七种重特大疾病提高医疗救助标准的意见》,提高58 个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等7 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最高救助金额由3万元提高到6 万元。

      2013 年,省民政厅再次报请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将救助对象扩大到全省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低收入人群,救助病种由7 种扩大到26 种,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

      家住清水县秦亭镇年庄村的10 岁小朋友孟凯鹏,是大病救助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当时,小凯鹏被确诊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父母借遍亲戚朋友也难以凑够巨额医疗费用,就在他们一家几近绝望之际,这一政策给予了他6 万元的救助,解了燃眉之急。

      据统计,甘肃实施大病救助两年多来,仅省级层面就先后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1.46 万例,支出资金近1.4 亿元。


  坚持精准救助 给力扶贫攻坚


  甘肃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致贫因素较多,而因病致贫(返贫)在局部地区甚至高达57%。

      为防止医疗救助成为“唐僧肉”,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省民政厅坚持以“精准救助”助推“精准扶贫”的基本思路,于2014 年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重点就救助对象界定、政策把握以及标准程序等问题逐一明确规范,并全面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泾川县农民赵永奎一家经济困难,4 岁的女儿赵蕊2012 年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医生建议6岁时做手术,但老赵不会申请大病救助,加之一年四季要为生计忙活,孩子的病一拖再拖。当地民政部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并通过“一站式”服务对其进行救助。赵永奎感动地说:“党和政府不仅救了娃的命,也救了我们一家的穷。

      为切实方便群众就医,省民政厅确定10 家医院并指导各市(州)确定1-2 家医院,作为“一站式”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了救助规范化、便捷化水平。

      在精细抓好困难群众个体医疗救助的同时,各级民政部门积极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和上世纪60 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低保二类保障对象和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30% 的标准给予资助;对农村低保三、四类保障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15%的标准给予资助。


  拓展救助深度 放大惠民效应


  省民政厅在一次调研中发现,全省有近8000 名非孤儿重度残疾儿童因无政策支持无法纳入福利机构集中抚养。这些重残儿童家庭,有的为给孩子治病背上了沉重债务,有的本身缺乏劳动力还不得不抽出专人照顾孩子,还有的因长期照顾和治疗重残病儿失去了生活希望……针对这种情况,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人社、扶贫等部门于2012 年出台《关于对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实施救助抚养的意见》,将58 个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中非孤儿重残儿童纳入福利机构实施救助性、康复性抚养,着力解决其家庭受拖累的问题。到2014 年底,圆满完成了对全省有救助抚养意愿的2443 名重残儿童的救助抚养任务,解放了相应家庭的劳动力,使他们轻装上阵、脱贫致富。

      为进一步拓展医疗救助的深度和广度,省民政厅出台专门文件,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针对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隐秘性的特点,加强部门衔接,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认真做好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医疗救助工作,努力使他们医疗有保障、生活有尊严。

      全面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放大医疗救助效应的必然手段。近期,省民政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卫生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增加医疗救助病种、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拟于今年底前报请省政府出台实施。据了解,省民政厅还将为革命老区、藏区量身制定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救助的特殊政策,努力帮助当地缓解医疗压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刊于《中国社会报》2015年8月4日1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