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监管 严查违规不搞"下不为例"
中新网兰州7月14日电 (杨娜)甘肃省环境保护厅14日披露,甘肃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对环保专项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现象,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搞“下不为例”。
环保项目的申报审查,是项目审批和实施的基础。该厅指出,各市州的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存在着诸如基本情况不清、现场核实不力、技术论证不够的问题。甚至在“争取资金、突显成绩”的驱使下,审查流于形式,严重失职失误。
对此,甘肃从环保项目的筛选、现场核查、政策把关、技术咨询和行政审批五个方面对项目申报审查作出了严格规定。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没有项目核查人、审核人签字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没有预审意见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为维护资金申请的严肃性,资金一经下达,原则上类似项目替代调整的问题一律不予受理。
在严格项目申报的基础上,甘肃加强监管项目实施。甘肃省环保厅与财政厅今年将对一些申报批准之后久拖不动的项目采取强制措施,抓紧推动项目实施,严格资金、项目实施监管,督促项目单位认真落实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等制度。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实施到位,并加强后期运维跟踪监管,保证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而要使环保项目实施效益得到保障,甘肃提出要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甘肃将严格资金的审查、拨付和监管,严格资金管理的程序、手续和凭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并发挥效益。环保专项资金下达后,项目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当及时到位并建立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其中,依据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特别奖惩措施》、落实精准扶贫“1+17”方案、支持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环境保护相关精神而专项下达的资金,称为切块资金。这部分资金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源地保护和贫困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各市(州)环保局在细化项目时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安排支持,在安排资金前先制定资金分配办法,做到先有办法后有支出,确保资金分配有依据,项目安排真实可靠。
对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违规现象,甘肃将采取通报、约谈、收回资金、减少支持等措施强制执行。严厉查处在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
同时,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甚至重复申报、报大建小、成果或绩效缺失、监管缺失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问题严重的要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确保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合规、安全、有效。(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