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加强双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

22.09.2015  11:40

  甘肃省公安厅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总队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提出要求。
  通知重申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警规警纪,严格强调双节期间廉俭过节纪律,要守住规矩、守住底线,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出入私人会所及其他奢靡享乐,严禁公车私用。全体公安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要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警务督察部门要依托12389举报平台,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认真受理每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职,严肃执纪问责,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查快办,真正起到震慑遏制和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