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和邮政集团甘肃分公司共同制定《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意见》

02.03.2017  00:45

        为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预防力量,利用邮政平台覆盖面广的独特优势,构建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网络,通过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宣传,传播廉政文化理念,以专业化方式助推社会化预防,打造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促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要求,于近日联合制定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意见》,积极在全省部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
        《意见》阐释,“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是将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宣传与邮政服务有机融合,利用广大邮政投递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传播党的廉政理念,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意见》指出,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检察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有益探索,是实现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有机结合的有效平台,意义重大、作用明显。《意见》强调,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活动,要以预防职务犯罪、传播廉政理念为出发点,以创新“预防+邮路”建设为基础,以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预防宣传、打造志愿服务平台等为主要任务,要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坚持因地制宜,求真务实;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部门协作,统筹发展。
        《意见》对开展“预防+邮路”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协作。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本地邮政部门联系沟通,强化协作配合,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推进落实方案,通过建立协作配合、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资源共享、教育培训等制度,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是突出结合,体现特色。要求各地要立足实际,紧抓常规动作、创新自选动作,量身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预防+邮路”活动。突出专项预防工作的引领作用,将“预防+邮路”活动与“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提升,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勇于创新,拓宽途径。要求充分发挥邮政平台覆盖广、种类全、受众多的优势,依托已建成的17203个邮政投递点,建立城乡立体式、网格化预防宣传体系,实现全省城乡预防宣传全覆盖,做到哪里有邮政,哪里就有预防;哪里有投递,哪里就有宣传。充分利用邮政媒体的独特载体,创新、开拓宣传途径和方式,通过邮政广告户外媒体、邮政网点LED显示屏、邮政报刊亭、明信片、纪念封、邮路投递等方式,开展个性化和精准宣传,实现多元化效果,提升预防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四是注重宣传,扩大影响。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邮政部门要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预防+邮路”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开辟宣传专栏,通过刊载活动方案、编发工作简报、交流活动心得等,树立正确导向,扩大活动影响。
      目前,“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已经在全省部署开展,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亮点做法得到了高检院相关领导的积极肯定,在近日高检院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组织召开的全国“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推进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