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新措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24.02.2017  01:07

  中新网兰州2月23日电 (史静静)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确保困难群众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

  甘肃省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自然灾害频发、因病返贫率高。对此,甘肃要求各地加大受灾群众困难排查力度,对2016年因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仍在临时安置住所的受灾群众,今年要全部帮助解决住房问题。及时足额发放救灾款物,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低保户、散居特困人员、残疾人家庭等。

  甘肃提出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在露宿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庇护场所,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避热”。

  同时,甘肃要求各地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急难求助“首问负责制”和“转介”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掌握辖区内居民急难救助需求,形成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

  针对陷入急难困境的家庭和人员,重点通过临时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给予先行救助,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就业救助给予后续救助,同时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个案救助方面的优势。

  对城乡低保对象的管理,甘肃也从多方面作出要求。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坚决查处“人情保、关系保、平均保”以及二次分配、虚报冒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此外,2017年度“提高城市低保指导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和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提高农村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等涉及困难群众的3件实事甘肃官方明确在6月底前办实办好。(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