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条例》完善残疾人救助制度
原标题:甘肃出台《条例》完善残疾人救助制度
大公网兰州9月23日电(记者南光辉 实习记者张亚楠)22日,甘肃省政府召开《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系甘肃省首部、全国省级层面第二家出台的全面统筹规范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地方性法规。
据甘肃省民政厅厅长肖庆平介绍,《条例》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一,紧贴省情细化,“8+1”体系更加完善。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深入细化完善,使“8+1”救助体系更具有甘肃特色。二,聚焦精准扶贫,政策性脱贫有法可依。《条例》针对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实际,做出新的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指导性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三,突出“救急难”,携手共助特困群众。对象上,《条例》界定为“突遇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既包括低保对象,也包括非低保对象。程序上,可采取前置审批、中置审批和后置审批。方式上,坚持“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四,强化信息比对,社会救助公开透明。《条例》特别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五,鼓励社会参与,救助触角不断延伸。《条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并规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六,细化法律责任,监督问责执法更严。《条例》提出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追责;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等行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是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以后,根据甘肃省内实际出台的新政策。据了解,甘肃贫困人口相对较多,仅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三项制度性救助就达430多万人,加上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种应急性救助,年均救助人数约1200万,接近全省总人口的一半。甘肃之前的社会救助制度“碎片化”,导致救助对象、标准、程序、目标等诸多方面难以有效衔接,多头救助、遗漏救助、重复救助等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社会救助的实效性,这就需要甘肃省出台《条例》对社会救助制度加以统筹安排。
《条例》于今年7月31日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