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措施:高校在校生创业学制可延长2至5年

18.11.2015  09:59

  原标题:甘肃出台措施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在校生创业学制可延长2至5年

   中国甘肃网11月18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11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明确指出,我省要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校生创业,经与学校协商,可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延长2至5年。

  方案指出,2015年起,全省全面启动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到2017年探索形成一批可交流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方案特别提出,我省将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培养熟练掌握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语言、熟悉风俗文化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引导大学生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就业创业。

  方案提出,全省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深化中高职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升本科人才培养一体化改革,打通中职到高职到应用型大学的人才培养通道,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此外,从2016年开始,每年设立省级创新创业教学改革项目50项,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研究。

  值得一提的是,在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上,我省将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校生创业,经与学校协商,可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延长2至5年。

  为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我省将建立创新创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常态化机制,保证创新创业专职教师每2年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时间不少于2个月。允许高校教师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实现成果转化、取得合法收入,并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方案(试行)》还提出,全省要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整合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创新资源,到2020年公办本科高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和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他高职院校要有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基地。加大创新创业基金、专项资金对贫困地区大学生的支持力度。支持高校根据贫困地区实际设立创新创业课题和项目,统一纳入科技创新体系和扶贫开发项目进行管理,并给予经费保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贫困地区建立现代农业、畜牧业、电子商务等试验基地,带动当地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