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示企业信用信息 使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28.01.2016  11:52

  中国兰州网1月28日消息 27日,甘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工作协调推进会在兰州召开,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李荣灿表示,目前,甘肃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水平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等现象时有发生。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突出企业的自律和责任,通过信息公示,强化信用约束,实现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对于进一步增强企业信用意识,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2014年10月1日,“甘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成并正式上线运行,经过不断发展,在原有企业信息公示、查询等功能的基础上,完善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行政处罚、小微企业名录等功能,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等归集到具体企业名下,形成了公示系统、年报系统、抽查系统等主要功能。

  甘肃工商局长郭承录表示,如今甘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还存在很多不足,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信息公示的种类不全,协调推进机制也不够健全等,是下一步重点解决的问题。

  针对各单位提供的数据标准不统一,采集的数据项目不一致,系统内网还没有达到互联互通,有些部门和单位提供信息,缺少行政处罚和其他失信信息等问题,郭承录表示,下一步,甘肃将加快系统配套建设,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清单、数据交换标准和规范、数据交换制度和机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系统网络的互通,建设开放、对等、科学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切实完善和优化系统功能,适应不同的数据交换方式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以此平台为基础实现各部门之间数据的共享与交换,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郭承录表示,同时进一步强化信息公示,在优化系统设置和网络升级的基础上,对企业公示信息和部门公示信息进行归集,制定公示清单,明确公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认真履行部门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的法定职责,督促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的法定义务,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信用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努力打通企业信息公示与共享的“最后一公里”。

  截至去年底,甘肃公示市场主体信息563万条,工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达到1659条,日均访问查询量7.1万人次,总访问量达到4413万人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社会关注度大幅提升,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企业和专业机构开始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李荣灿表示,市场信息不透明、市场秩序不规范,政府行政干预过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对于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扩大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更好地发挥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的职能,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