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全面推行河长制

23.06.2017  15:42

本报兰州讯 (记者 王云祥) 近日,《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审议通过,标志着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工作方案》规定,我省设立省级总河长制度,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河长,黄河干流(含庄浪河)、洮河、湟水(含大通河)、渭河、泾河、石羊河、黑河、疏勒河、嘉陵江(含白龙江)等9条河流分别由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省内其他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包括: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规范河湖采砂管理、实施水环境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等七项工作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有效遏制,重点河湖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湖水事秩序良好,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

甘肃全面推行河长制
原标题:甘肃全面推行河长制   甘肃省委常委人民网
甘肃全面推行河长制
  省委常委会近日审议了《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人民政府
庆阳市检察机关支持7位贫困户起诉讨回了欠薪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