栉风沐雨步履铿锵——甘肃人大60年·历程

05.09.2014  17:41
     中国兰州网9月5日消息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组织中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的最好实现形式。

  六十年一个甲子。为深入宣传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推出“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专栏,与读者共同回望甘肃人大60载的风雨历程,聆听甘肃人大60载的铿锵步履。

  1954年8月16日至20日,甘肃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审议和通过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并选举张仲良、杨静仁、邓宝珊等25人为甘肃省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本次会议,标志着甘肃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完成了历史任务,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成为甘肃省地方最高权力机关。

  1958年10月25日至29日,甘肃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甘肃省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并选举出19名出席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964年9月16日至29日,甘肃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兰州召开。这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唯一一次大会。到1977年,在长达12年的时间里,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没有举行过一次会议,也没有开展过一次活动。

  1977年12月23日至29日,甘肃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出了新一届革命委员会,选举产生了54名出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次会议标志着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在中断12年之后得到恢复。

  1979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甘肃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兰州召开。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将省革命委员会改为省人民政府。

  1980年,甘肃省各市、州、县、乡(镇)相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依法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从此,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1980年9月27日至10月6日,甘肃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制定颁布了《甘肃省县级直接选举实施细则》,标志着甘肃省第一件地方性法规的诞生。

  1985年2月12日至14日,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省委政法委员会和省委宣传部受省委委托,共同召开了法制宣传教育座谈会,要求从1985年起,用5年时间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

  1988年4月27日至5月5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省进行执法检查的决定》,把“执法检查”的概念正式引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之中。